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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要债公司如何处理婚姻关系的夫妻债务
作者:管理员时间:2021-09-07浏览:267次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夫妻离婚的话,那该如何处理夫妻之间的债务呢?刘先生和李小姐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办理了相关的离婚手续。在离婚手续上,有一笔债务引起了双方的纠纷。

  在此之前,刘先生欠王先生一笔工程款,金额大约在5万元左右。这笔五万元的款项,是在刘先生和李女士存在婚姻关系的时候所欠下的款项。然后就在这段时间,王先生向刘先生追讨这笔欠款,但是刘先生却推脱说法院已经将这笔欠款交给了李女士,并不需要像王先生返回这笔款项。所以刘先生向王先生建议,可以向李女士去追回这笔5万元的催款,王先生无奈下找到北京讨债公司,在公司的建议下只能这对夫妻俩告上了法庭。

  北京要债公司所接手的这份案件中,涉及了有关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当事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一些矛盾,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相关的机构也做出了判断。处理这起案件关键在于,法院是否裁定这份债务为共同债务。

  其实在相关的婚姻法中也有规定,如果债权人想追回款项的话,根据债务人的关系进行判断,如果在夫妻之间存在婚姻关系的时候,债务人一个人名义所承担的债务,拖欠债权人金额的话,那么应该将这笔款项作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处理。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对此判决有所质疑的话,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属于个人债务。那么可以视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一方负责返还这批款项。

  根据北京要债公司收集的证据来看,债务刘先生在婚姻期间,公司在承包工程的时候欠王先生的尾款。所以这笔五万元的款项属于刘先生的个人债务,不应该由李女士个人承担。在要债公司有力的证据下,刘先生将5万元款项全数还给王先生。要债公司在收集有效证据的时候,会根据要债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整理,能够为债权人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