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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催收方法和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
作者:管理员时间:2021-09-05浏览:211次

时间飞逝,转眼之间又到年底了,对于市场人员而言,或是对于企业主——老板们而言,不管今年业绩如何,及时收回欠款(应收款),都是非常重要的,摆在别人兜里的,不一定是你的钱(利润)哦。

一,应收款的管理与催收应是销售与财务部门共同的工作。

总部的销售与财务管理部门对各地区的应收款情况必须掌握的一清二楚,并形成制度化的管理,监督与流程化的控制,一线的销售人员与财务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都应一丝不苟地参与到所有货款的回收工作中,而绝不只是由具体承接这笔业务的销售人员单独负责回收。

如果总部与各地区的销售与财务管理人员不积极深入这项工作,则有可能发生应收款管理松懈的情况,比如,在应收款到帐前的一段时间内,部分业务人员由于害怕损害与用户的关系,有可能没有及时提醒用户按期付款,或者是态度不够坚决或积极性不够等,个别的业务人员也可能因业务繁忙而忽视了收款工作,此外,不排除北京要账公司有些用户本来就属于恶意欠款,而我们个别的业务人员却因为害怕得罪客户而一味低声下气,并长时间地对上级隐瞒实际情况,期盼欠款人良心发现偿还欠款,直至最后错过最佳收款时间,最终形成坏帐的严重后果。

所以我们必须明确,应收款的管理工作是销售与财务部门每一个员工都应重视并积极配合的工作。

防范拖欠款比催收更加重要,防范货款被拖欠而产生损失的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关联到很多环节,比如:合同前周密的调查和观察,合同签定时明确的约定和执行,交货中严格的交接手续,完善的用户管理系统及公司业务人员正确的收款理念与执行都是促进和保障货款安全的有效方法。

二,常用的收(催)款方式。

1,电话,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效率高,费用低,开始电话前应该掌握充分的信息,了解实际情况,以积极的,信任的方式开始,对用户有可能提出的狡辩理由做好有理有据的辩驳准备,并得到用户明确的付款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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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件,信函作为收账工具使用的时间最长,是最古老的收账手段之一,语言简洁,长度不超过一页,要求支付的货款金额要放在信函最显著的位置上。

3,传真,传真到达收件人概率较小,作为一种开放式通讯手段,缺乏保密性,容易伤害债务人的自尊心。

4,电子邮件,在绝大多数企业负责人的意识中,电子邮件仍被看做一种不太正规的通信工具,用非正式的工具发出追讨函似乎有失其严肃性,因此,除了少数企业尝试用它发出一些非正式或初级追讨函件外,大多数企业对其抱有不信任态度,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电子商务形式的收账方法必将流行起来。

5,上门追讨,上门收账当然是自行收账方式中最严厉的一种措施,面对面的交涉,可以使施加的压力最大化,函件和电话追讨无效时,应该采用这种方式,以免债务人随意搪塞,这种方式一般能让债务人说出迟付账款的真实理由,并立刻达成某种协议。

问:你好,我5年前借北京讨账公司给朋友5万元钱,按照约定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去年我又找他重新签了一张欠条,请问这样还能把钱要回来吗。

答:你问的这种情况属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双方就原债务达成协议的情况,因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在诉讼时效届满后仍继续存在,债务人虽没有自愿履行但已经作出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的,视为其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并导致诉讼时效按其意思表示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按照你的说法,你对被告的债权虽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导致请求力减损而成为不完全债权,但因债务人自愿放弃了时效利益,又与你签订了一张欠条,所以你可依据双方的欠条约定请求给付相应的本金及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