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履行原则包括以下三个原则:
一、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债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债务的履行原则。由此可见,适当履行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履行主体适当、履行标的适当、履行期限适当、履行地点适当、履行方式适当。
二、协作履行原则,是指不仅要求当事人适当履行自己的债务,而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其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便体现了协作履行原则。
三、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履行债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效益。法律确立经济合理原则,是基于当事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和相互之间是互相信赖、互相协作的基础之上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对方当事人和国家整体利益。